买二手房小心中介陷阱

中介行业一直是消费投诉的热点,尤其是房产中介。青岛市民李先生就对他当年买房时遭遇的中介记忆犹新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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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年初,李先生在青岛一家房产中介那里,看好了一套二手房。当时李先生与房产中介商定,中介费为4千块钱,第二天就和房主邹女士签定购房协议。但是回家之后又接到中介的电话,说房主想把房子卖给他的朋友,如果李先生还要买的话,就要加钱。青岛市民 李先生:我就问中介要加多少钱,他说加两千吧,我考虑考虑然后就回复给他,说可以。中介说不要把这2000块钱的事告诉她(房主)老公,说签合同的时候不要当面说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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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,李先生以20万元的价格,与房主邹女士签订了《房地产买卖契约》,并按照中介的要求,私下将增加的2000块钱购房款交给了中介公司。直到半年后,李先生才发现其中的问题。李先生:半年以后交房子的时候,我就问房主邹女士。我说这两千块钱你拿到了吧,然后邹女士对我说,我从来没收到啊,从来也没加过价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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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先生先找到房产中介,可中介公司还是不愿退还多收的2000块钱。于是李先生将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,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双倍返还中介费8000块钱,并退还多收的2000块钱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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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最初的隐瞒房源实情,赚取10到20块钱不等的看房费,到现在的控制房源、赚取几万、乃至10几万元的房屋差价,对这些消费陷阱,买卖双方应该如何防范呢?这位市民高先生曾有过多次买卖二手房的经历,他坚信掌握专业的房屋买卖知识,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高先生 购房人: 中介的也好,房产交易中心也好,各种手续,必须你得掌握,你得了解。你不了解的情况下,各方面的来讲,你就听之任之了,那自然你会上当了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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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相对于普通购房人,法律专家的“买房经”自然更加专业。 张 海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: 第一要到现场去看房,对于房屋的一些状况,建筑质量、面积等等,要做一个现场调查;第二,要到房产交易中心,对他的产权进行核实,如果说这个房屋的产权存在一些抵押或者保全的情况,那么消费者就应该预见到,将来就有可能出现的风险;第三呢,在和房屋中介进行签定合同的时候,尽量不要和房主的代理人签定合同。有的时候房屋中介可能作为房主的代理人和消费者签定合同,这种情况要尽量避免,要和房主本人签定合同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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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另外,张律师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,一定要让房屋中介或者是房主本人,出具有关的证据、证明和资料等等,特别是在付款的情况下,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付款证明。如果出现消费纠纷的时候,消费者可以拿着这些合同文本和证据,到“3.15”消协进行投诉,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。  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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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陷阱编后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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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醒大家,买二手房时,首先要审查房屋相关资料,如房主、登记日期、成交价格、卖方产权的完整性、有没有被抵押、是否共享等。 另外,一定要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。只有这样,房子才算真正换了主人,其他任何单位的保证和公证都不算完成交易。<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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