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恨的日盛置地
2007年5月7日痛苦的开始: 由于我之前住的离单位很远,实在不方便,所以没管中介不中介的,上网找了个离公司比较近的地方入住了(位于朝阳去十里堡),由于来北京以后,一直绝的不太适应,可能会回老家,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让他们加了一条,如果有特殊原因,提前一月通知,可退回全部房租和押金,就按压一付三,交了3600元。
好了,刚入住没几天,就给来要卫生费有线费,还漫天要价,说一月25元(实际是18元/月,加上我是和另外两家合租,一家才6元)我怕麻烦,就按18元/月给他们三个月的,共54元。可是没几天,中介又来了好几个人,说是物业查错电表了,他们给我们多交了172度的电费(0.68元/度),让我们每家交39元,我觉得不合理,没给他们。
这样住了一个月,我男友家催着要结婚,所以我决定回老家,于是我提前一个月的时候就说我们第三个月不住了,要回老家,让他们提前做好准备,可是就在也月初,他们打电话要第二个季度的房租2700元,说是不交搬走,我给他们要我的一月房租和一月押金共1800元,中介居然说根据合同要扣除两月的房租,作为违约金。还整天给我打电话,严重干扰我的工作和生活。不要这1800,会老家吧??我心有不舍,也为自己叫屈。要吧?我一个弱女子!谁来帮帮我啊??